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烜鼎星宿1号”)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3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2%(以截止2022年5月5日总股本计算)。
? 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进入转股期,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期间,受“胜达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22年5月5日的419,101,079股,烜鼎星宿1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983%。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股东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1、公司名称: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日期:2014年9月30日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N区464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124484969
8、经营期限: 2014年9月30日至2044年9月29日
9、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盛方锐 | 1% |
王荣玉 | 9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盛方锐 | 男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否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根据截止2021年8月25日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变动比例 |
烜鼎星宿1号 | 集中竞价 | 2022年5月6日 | 8.25 | 30,000 | 0.0072% |
被动稀释 | 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 | 0.0983% |
信息义务披露人
信息义务披露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
烜鼎星宿1号 | 20,542,924 | 5.00% |
合计 | 30,000 | 0.1055% |
注: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进入转股期,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期间,受“胜达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9,101,079股,烜鼎星宿1号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983%。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烜鼎星宿1号 | 20,512,924 | 4.8945%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截止2022年5月5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导致的,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规定,股东已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目前烜鼎星宿1号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烜鼎星宿1号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