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47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和数量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15,867,126.00元。因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47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31,8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845,900
股,即以545,185,9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877,023.32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95,035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1,972,058.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7.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877,023.32 | 26,566,912.03 | 10,537,061.4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6,257,291.90 | 88,549,878.33 | 105,335,669.3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15,867,126.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8,980,996.8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0,047,613.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8,980,996.81 | ||
现金分红比例(%) | 68.95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