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作为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桂丰先生、张西泠女士、程坤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沈维涛先生、王廷富先生、黄兴孪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沈维涛王廷富张桂丰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