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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6月1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984.7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7.57万元,合计人民币17,012.29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晶华”)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落实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工作,公司拟使用15,000.00万元自有资金对四川晶华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四川晶华注册资本将由30,000.00万元增加至45,00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变,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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