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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2024年度(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轶群先生、俞昊先生、董事丁冀平先生担任,其中马轶群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5、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各位委员勤勉尽责,对所审议事项均充分发表意见,表决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如下:

日期届次审议通过议案
2024年4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8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2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方法,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天衡工作人员在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财务报告、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存货管理、成本控制、销售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委托理财业务、持续关联交易、利益冲突调查、反舞弊等内部控制事项执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天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注重加强与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关于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良好有效的沟通,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4、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保证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衡进行及时、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及其他沟通方式积极协调,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供的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专业支持。

2025年,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继续按照监管法规和公司各项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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