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证券简称:晶华新材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本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对董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薪酬(含税) |
周晓南 | 董事长、总经理 | 0.00 |
周晓东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0.00 |
白秋美 | 董事、副总经理 | 0.00 |
丁冀平 | 董事 | 0.00 |
陈国颂 | 独立董事 | 10.00 |
俞昊 | 独立董事 | 10.00 |
马轶群 | 独立董事 | 10.00 |
注:董事丁冀平先生作为公司的外部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及董事工作内容和责任,拟定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00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全体委员均已回
避表决。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以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薪酬(含税) |
周晓南 | 董事长、总经理 | 137.22 |
周晓东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159.53 |
白秋美 | 董事、副总经理 | 136.84 |
郑章勤 | 副总经理 | 98.33 |
周忠辉 | 副总经理 | 75.31 |
王树生 | 副总经理 | 118.83 |
潘晓婵 | 董事会秘书 | 71.96 |
尹力 | 财务总监 | 71.53 |
石峰 | 原人力资源总监 | 38.65 |
董青伢 | 原副总经理 | 10.84 |
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3)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同意。
由于本薪酬方案中周晓南、周晓东、白秋美为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故周晓南、周晓东、白秋美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应对汇率异动及公司经营需要,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运行过程中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授信额度及银行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 | 授信类别 | 授信 |
额度 | 年限 | |||
1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 10,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2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25,000.00 | 综合授信 | 3年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 | 5,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 8,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积支行 | 8,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7,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9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5,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3,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3,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2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 3,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6,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江支行 | 6,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 3,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30,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8,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8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6,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1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 5,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2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 3,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2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19,000.00 | 固定资产授信 | 7年 |
2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20,000.00 | 固定资产授信 | 7年 |
23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9,800.00 | 专项贷款 | 7年 |
24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25 |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26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5,0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27 | 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① | 1,200.00 | 综合授信 | 1年 |
总计 | 235,000.00 |
注:①指不限于上表所列其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公司拟申请的235,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已包含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分、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均不超过1,000万美元、500万欧元、10亿日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