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公司拟延迟审议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延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33,856.0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9,223,363.58元。经董事会审议,拟延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延迟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原因
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已于2025年4月9日提交注册申请,目前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未完成的,本次发行批文失效。”
为了避免2024年度利润分配与本次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经慎重讨论,基于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董事会决定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行完成后,会尽快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为维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并积极回报投资者,2024年度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将不低于30%,以此估算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将不低于20,110,156.82元。
(三)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110,156.82 | 6,679,620.71 | 19,978,248.9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7,033,856.08 | 56,568,938.34 | 5,815,328.5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09,223,363.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6,768,026.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3,139,374.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6,768,026.49 | ||
现金分红比例(%) | 108.4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 否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金额预计将不低于46,768,026.4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迟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延迟审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等相关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进展、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