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938,935.52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29,457,242.6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381,557.62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故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