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更正不影响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仅更正《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合并现金流量表的部分数据,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核查发现,因财务工作人员现金流量表合并抵销不准确,导致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信息披露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前三季度 (1-9月) | 2023年前三季度 (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7,300,028.27 | 224,142,447.0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680,716.93 | 36,754,526.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980,745.20 | 260,896,973.3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5,189,289.44 | 107,302,510.8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462,803.02 | 41,659,416.4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96,553.34 | 10,246,150.5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988,774.03 | 122,839,620.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6,037,419.83 | 282,047,698.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056,674.63 | -21,150,724.69 |
二、更正后
四、季度财务报表
(二)财务报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前三季度 (1-9月) | 2023年前三季度 (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8,867,039.41 | 224,142,447.0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680,716.93 | 36,754,526.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3,547,756.34 | 260,896,973.3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6,756,300.58 | 107,302,510.8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462,803.02 | 41,659,416.4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396,553.34 | 10,246,150.5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988,774.03 | 122,839,620.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604,430.97 | 282,047,698.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056,674.63 | -21,150,724.69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产生影响,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不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修订后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对本次更正为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