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
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新春”)、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日泰轴承”)、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春机械”)、浙江富立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立汽配”)、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越”)、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四川虹新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新制冷”)、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姆轴承”)、浙江新春宇航轴承有限公司(“新春宇航”)、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销售”)、五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香港”)、WJB Automotive LLC(以下简称“WJB)。以上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8.9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8.9亿元的担保。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5,599.72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786.72万元,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票据池业务互保余额为3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额度189,000万元(含票据池互保额度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3.8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34,000万元(含票据池互保额度3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含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55,000万元。根据最近一
年经审计(阅)的资产负债表,本次担保对象中,WJB、五洲销售、五洲香港、虹新制冷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上述4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5,000万元(不含票据池互保额度30,000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在下述范围内办理申请授信及在提供担保相关事宜,签署授信、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一、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9,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2、被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名称、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原因及范围、是否有反担保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89,000万元的担保(含票据池互保额度30,000万元),上述担保预计被担保人都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法人,因此均未提供反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34,000万元(含票据池互保额度3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5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1)拟对控股子公司富日泰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富日泰系公司持股90.1639%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9.8361%的股东日本双日机械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双
日”)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2)拟对全资子公司森春机械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
(3)拟对全资子公司富立汽配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4)拟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越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
(5)拟对全资子公司新龙实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
(6)拟对控股孙公司虹新制冷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敞口6,000万元)的担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虹新制冷系公司间接持股65%的控股孙公司,另一间接持股35%的股东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7)拟对全资子公司捷姆轴承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
(8)拟对全资子公司新春宇航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
(9)拟对全资子公司五洲销售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
(10)拟对全资子公司五洲香港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含等值人民币12,000万元的外币)的担保;
(11)拟对控股子公司WJB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含等值人民币12,000万元的外币)的担保,另一持股30%的股东New Polaris Inc的实际控制人JamesQing Bai提供同比例担保。
2.2、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含部分控股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1)全资子公司森春机械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
(2)全资子公司富立汽配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
(3)全资子公司新龙实业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
3、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说明。
3.1虹新制冷系公司间接持股65%的控股孙公司,另一直接及间接持股35%的股东长虹创投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资委;富日泰系公司持股90.1639%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9.8361%的股东日本双日机械株式会社为总部在日本的综合商社;WJB系公司持股70%的
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30%的股东是New Polaris Inc(实际控制人为James QingBai)。虹新制冷、富日泰两家控股子公司其余股东均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原因为:
1、鉴于长虹创投、日本双日主要以投资获益为目的,并不实际参与虹新制冷、富日泰的日常经营,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2、WJB另一持股30%的股东是NewPolaris Inc,其实际控制人James Qing Bai提供同比例担保。
3.2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虹新制冷、富日泰等两家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虹新制冷、富日泰具有绝对控制权,主要负责其日常经营,充分了解其日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公司也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二)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担保,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2025年年度担保预计总额为189,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34,000万元(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5,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55,000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5年4月25日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后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 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公司 | 五洲销售 | 100% | 92.99% | 0 | 2,000 | 0.68% |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否 | 否 |
五洲香港 | 100% | 81.19% | 10,686.72 | 12,000 | 4.05% | 否 | 否 |
虹新制冷 | 65% | 76.70% | 8,000 | 19,000 | 6.42% | 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
WJB | 70% | 144.82% | 0 | 12,000 | 4.05% | 否 | 否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公司 | 森春机械 | 100% | 65.82% | 2,200 | 30,000 | 10.13% |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安徽金越 | 100% | 53.99% | 0 | 3,000 | 1.01% | 否 | 否 | ||
捷姆轴承 | 100% | 51.84% | 4,700 | 8,000 | 2.70% | 否 | 否 | ||
富日泰 | 90.1639% | 44.50% | 0 | 3,000 | 1.01% | 否 | 否 | ||
新龙实业 | 100% | 38.32% | 2,200 | 8,000 | 2.70% | 否 | 否 | ||
富立汽配 | 100% | 18.54% | 0 | 5,000 | 1.69% | 否 | 否 | ||
新春宇航 | 100% | 13.23% | 0 | 2,000 | 0.68% | 否 | 否 | ||
二、公司与子公司票据池业务互保,该额度已包含在全年担保额度中。 | |||||||||
公司 | 公司 | - | 43.18% | 30,000 | 30,000 | 10.13% |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五洲销售 | 100% | 92.99% | 否 | 否 | |||||
森春机械 | 100% | 65.82% | 否 | 否 |
注:1、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票据池业务额度预计为6亿元,为提高票据池使用效率,公司、五洲销售、森春机械和虹新制冷共用3亿元额度票据池,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出现4家公司之间出现互保的情况。公司票据池业务详见《五洲新春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五洲新春成立于1999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36,858.1128万元;注册地址为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总资产521,279.10万元;净资产296,172.60万元;营业收入326,454.92万元;净利润9,098.43万元。
2、富日泰轴承成立于2004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915万美元;注册地址
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38-1号1幢;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精密轴承、轴承套圈精车件、汽车零部件及其他机械配件生产、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8,113.51万元;净资产10,053.24万元;营业收入20,759.82万元;净利润164.72万元。
3、森春机械成立于2001年7月12日,注册资本26,285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兴梅大道38-2号8幢;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配件、轴承及配件;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1,117.73万元;净资产27,726.69万元;营业收入72,819.76万元;净利润-1,054.96万元。
4、富立汽配成立于2005年6月28日,注册资本15,831.76294万元;注册地址为嵊州经济开发区城东分区;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钢材产品生产;钢压延加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3,332.83万元;净资产19,005.91万元;营业收入30,407.17万元;净利润236.37万元。
5、安徽金越成立于2010年11月8日,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法定代表人:李政。经营范围:轴承及其配件、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230.27万元;净资产9,308.23万元;营业收入10,392.24万元;净利润-907.86万元。
6、新龙实业成立于2002年11月4日,注册资本11,808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五龙岙;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制冷配件、汽车零部件、铜制品、机械产品、塑料制品(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9,045.40万元;净资产24,085.06万元;营业收入30,679.8万元;净利润4,002.46万元。
7、虹新制冷成立于2023年12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智路南段;法定代表人:蒋明夫。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3,208.64万元;净资产5,406.97万元;营业收入63,829.84万元;净利润2,128.78万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
8、捷姆轴承成立于2004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镇(辉埠新区);法定代表人:王绍忠。经营范围:轴承的制造及营销;轴承原辅材料及设备营销;对外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法律法规限制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9,069.52万元;净资产9,183.20万元;营业收入16,418.03万元;净利润1,500.01万元。
9、新春宇航成立于2004年1月9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1幢,注册资本:2,45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明舟。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386.00万元;净资产3,805.88万元;营业收入2,898.39万元;净利润501.08万元。
10、五洲销售成立于2009年5月27日,注册地址:新昌县梅渚镇兴梅大道38-2号8幢,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学勇。经营范围:销售:
钢管钢材、轴承、轴承配件、汽车配件、五金配件、机械设备;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725.76万元;净资产752.08万元;营业收入45,222.60万元;净利润-315.42万元;资产负债率超
过70%。
11、五洲香港成立于2008年11月17日,注册地址:23rd Floor, Tower II,Admiralty Centre, 18 Harcourt Road,Hong Kong,注册资本9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俞越蕾;经营范围:贸易。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阅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367.68万元;净资产3,078.74万元;营业收入3,577.64万元;净利润-888.01万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2、WJB成立于2007年5月21日,注册地址: 3191 WEST TEMPLE AVENUESTE 245 POMONA,CA,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俞越蕾;经营范围:
贸易。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审阅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558.52万元;净资产-7,869.30万元;营业收入17,415.86万元;净利润-1,928.01万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四、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担保预计,包括以往年度经过授权签订正在执行中和尚未签订的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尚未签订的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担保预计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互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整体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中有4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中2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2、虹新制冷系公司间接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直接及间接持股35%的股东长虹创投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资委;富日泰系公司持股92.1639%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9.8361%的
股东日本双日为总部在日本的综合商社。由于长虹创投、日本双日均主要以投资获益为目的,并不实际参与虹新制冷、富日泰的实际经营,因此不提供同比例担保。虽然本次长虹创投、日本双日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但虹新制冷和富日泰均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且公司对虹新制冷和富日泰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3、WJB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30%的股东是New PolarisInc,公司为WJB担保由New Polaris Inc的实际控制人James Qing Bai提供同比例担保。
4、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3,599.72万元(除上市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60%;其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7,786.7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51%,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