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家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叶怀敏 | 2009年 | 2007年 | 2007年 | 2016年 | 九阳股份(002242)、五洲特纸(605007)、久祺股份(300994)、火星人(300894)、恒盛能源(605580)等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叶怀敏 | 2009年 | 2007年 | 2007年 | 2016年 | 同上 |
赵凯旋 | 2016年 | 2014年 | 2016年 | 2017年 | 争光股份(301029)、五洲新春(603667)、速达股份(001277)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宋军 | 2009年 | 2009年 | 2012年 | 2024年 | 金科股份(000656)、博硕科技(300951)、登康口腔(001328)、威马农机(301533)、公元股份(002641)等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天健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按照相关准则出具了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