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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603663证券简称:三祥新材公告编号:

2025-028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42,39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3,462,140股减至422,819,7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23,462,140元减至422,819,75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解放街292号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5日起45天内,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93-5518572

5、邮箱:zqb@fjsx.com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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