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贾红兵、严宁荣、封美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贾红兵、严宁荣、封美霞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