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朗博科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1,096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4.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5月23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鉴证工作,出具鉴证报告;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2024年度审计的总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2025年1月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电话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电话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议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外部机构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及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特此报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