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效
2024年,公司始终聚焦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及电子化学品主业,秉持稳健经营理念,持续巩固核心优势,同时积极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业务多元化发展。凭借精准的战略布局与高效执行,公司成功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7,027.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0%,再创历史新高,其中电子化学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4,625.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63%,传统橡胶助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4,30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14%,电子化学品业务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2023年大幅提升。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77.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10%。
二、加大研发投入,以科技推动发展
公司秉持科技创新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优质研发环境,为技术突破与产品创新筑牢坚实基础,有力保障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超2亿元,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2件。
公司致力于构建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生态体系,通过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推动技术持续创新。公司构建了集电子级树脂开发、光刻胶关键原料开发、电子化学品产品应用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研发平台,通过整合显示面板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及其他电子材料领域的研发资源,形成深度协同与优势互补。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2024年,公司组织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程序公开透明,决策公平公正。组织召开董事会11次,监事会7次,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多项重大事项作出科学决策。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未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
四、保障股东权益,积极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积极响应政策倡导,回馈投资者信任,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2,401,289.98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9,019,182.25元(含税)。
同时,公司于2024年2月开始实施股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1,917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491,991.5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增强了投资者信心,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8,997,71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3,001,9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97,997,897.5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47,017,079.75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0,491,991.51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27,509,071.26元,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102.08%。
五、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资本市场认可度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2024年,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2024年,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用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的形式充分展示了公司基本情况及经营业绩,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及时地交流沟通。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