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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联股份: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9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目 录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3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本次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对于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提问的,可填写《股东提问单》,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三、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 应准确填写股东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 “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

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8日(星期四)14 点 00 分会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77号富豪会展公寓酒店三楼聚贤厅1会议议程:

一、股东大会预备会

● 宣读会议须知

● 股东自行阅读会议材料

股东可就议案或其他公司相关事宜填写《股东提问单》书面提出质询,《股东提问单》交会议现场工作人员。

二、进行议案表决

三、计票程序

● 计票

●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书面问题

四、宣布表决结果

五、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方案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综合考虑近期股价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为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71%,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此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注销。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计划拟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权情况预计变动如下: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人民币10元/股(含)测算: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后
股份数量占比股份数量占比
无条件限售股368,666,700100%358,666,700100%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后
股份数量占比股份数量占比
无条件限售股368,666,700100%363,666,700100%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注销。

十一、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以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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