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5%,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0年度,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担保已履行了一切必要的程序,风险可控。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任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卓福民、吕巍、李征宇、葛其泉
日期: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