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