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247,317.32元,母公司净利润99,720,844.88元。2020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72,084.49元,扣减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66,360,006.00元,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4,965,058.1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8,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360,00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综合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