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海利尔 证券简称:603639 公告编号:2022-022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孙建强、姜省路和周明国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1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公平原则;该事项属于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行为,董事会不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而作出上述决议和披露信息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产生是业务模式所致,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交易金额是根据以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国内市场相近产品的价格执行,交易价格公允,与其他非关联企业价格基本是一致的,体现了公平性并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西双版纳一禾农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682.04 | 公司西双版纳制剂业务全部交由其合作开拓 |
赣州天亿农资有限公司 | 0.00 | 0.00 | 参股模式未达到理想状态,基于规避风险等因素的考虑拟退出。 | |
合计 | 2,000.00 | 682.04 | / |
说明:1、上述关联交易的产品均为公司的农药制剂产品。
2、赣州天亿农资有限公司未实际开展合作。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西双版纳一禾农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0.95 | 357.47 | 682.04 | 0.32 | 参股模式有待于业务开拓 |
合计 | 2,000.00 | 0.95 | 357.47 | 682.04 | 0.32 | / |
注:因上述关联人均为销售公司的农药制剂产品,所以占同类业务比例是指占公司农药制剂总收入的比例,公司2021年度的农药制剂收入为210,119.98万元。
其中,赣州天亿农资有限公司参股股权尚未办理完结,2022年将继续办理其参股股权退出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一禾农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5日,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彭亚新;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占宰村民委员会曼暖龙村民小组;经营范围: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批发,零售;农业科技交流及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水果、经济作物种植,销售;化肥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西双版纳一禾农资有限公司 | 2,761.04 | 1,857.99 | 1,984.86 | 124.17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利尔农资有限公司参股经销商客户或者共同设立的法人。同时,公司有董事人员担任其董事或监事,公司与其具有特殊关系,认定为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法人受局部市场行情波动和经营策略的变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欠佳,履约能力总体不强,公司拟退出除西双版纳一禾农资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参股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防范潜在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
1、定价政策:上述关联方采购公司的制剂产品均按照当地销售给当地其他客
户的平均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仍执行公司现有的预付款政策、回款政策、退货政策和业绩奖励政策等。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方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加强其合作往来,有利于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公司业绩的稳中求升。
2、与关联方形成日常交易是公司制剂产品全国销售网络的特点所致,上述关联交易的产生今后将不可避免地持续存在。
3、上述关联交易以公允和有利于上市公司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此类交易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与上述单位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合作,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