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1-026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9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7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081,259.35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01号验资报告。
(二)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明细 | 金额(万元) |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60.26 |
加:利息收入 | 4.28 |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 17,550.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14,200.00 |
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 4,244.79 |
银行工本费、手续费等 | 0.06 |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9.69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备注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532902840510301 | 150,959.65 | |
海利尔药业集团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 12058000001285411 | 545,909.39 |
股份有限公司 | 岛城阳支行 |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央商务区支行 | 38200188000090518 | 0.00 | 注销完成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 38100101040051059 | 0.00 | 注销完成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38020101040055925 | 0.00 | 注销完成 |
不超过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3月12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8,3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3月25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3月11日,经海利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14,2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在海利尔的
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青岛滕润翔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年产8,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13,300.81万元)调整为“山东海利尔2000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新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8,2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2018年4月,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融资成本,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9,343.47万元)调整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018年12月,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将年产7,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13,049.52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海利尔股份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12月编制单位: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67,208.1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44.7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5,693.8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579.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3.11%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8,000 吨水性化制剂项目 | 是 | 13,300.81 | 13,300.81 | — | 1,888.98 | 5,677.44 | — | — | — | — | — | 是 |
年产7,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 | 是 | 13,049.52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 | 是 | 12,860.00 | 3,800.00 | — | 0 | 3,800.00 | — | — | — | — | — | 否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2,997.80 | 12,341.27 | — | 2,355.81 | 8,052.96 | — | — | — | — | — | 否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 | 0 | 25,000.00 | — | — | — | — | —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13,049.52 | — | 0 | 13,049.52 | — | — | — | — | — | — |
合计 | — | 67,208.13 | 67,491.60 | — | 4,244.79 | 55,579.92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2019年12月20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2000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12月。 近年来,化工行业监管形势不断趋严,行业标准不断提高,对产品质量、工艺标准、生产安全及环保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对产品的研发要求也不断提升。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积极实施生产设备相关安装工作,公司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监管政策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生产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本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12月。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辅助配套、装修工程建设正在实施中。经过管理层讨论研究,为继续保持新产品开发的先进性,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与检验检测水平,公司拟根据市场情况对研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选型进行优化,以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因此,拟将本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具体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中的变更原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正文 三、(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正文 三、(三)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 详见-正文三、(四) |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报告期内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山东海利尔2000 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 年产8,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 | 13,300.81 | — | 1,888.98 | 5,677.44 | — | 2020年12月 | — | — | 否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年产50,000吨水溶性肥料项目 | 12,341.27 | — | 2,355.81 | 8,052.96 | — | 2020年12月 | — | —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 | 13,049.52 | — | — | 13,049.52 | — | — | — | — | 否 |
合计 | — | 35,693.80 | — | 4,244.79 | 26,779.92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一、将年产8,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山东海利尔2000 吨/年丙硫菌唑原药及多功能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变更原因: 1、公司原项目与全资子公司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水性化制剂项目”的项目背景和产品市场前景相类似,从集团整体考虑,项目变更不会影响整个集团的产品线升级、 |
2、近年来,随着公司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生产规模的逐年扩大以及自筹资金新建原药产品的投放,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扩大。 3、基于稳健经营的原则,为更合理的分配公司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同时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降低负债,增加公司流动性,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7,000吨水性化制剂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决策程序: 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保荐机构核查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8年12月13日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