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2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利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020年3月20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年4月13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年4月20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年5月7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
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0年7月10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年8月13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1年3月1日,公司将剩余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4,2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