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6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大会会议议程
二、大会会议须知
三、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9日(星期一)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9日(星期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议程:
1、董事长吴桂谦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2、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宣读会议须知
3、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4、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5、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1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议案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4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议案5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议案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议案7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议案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6、股东大会表决时,由推举的计票人和监票人进行统计并宣布结果;
7、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8、参会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等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9、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10、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报告人向大会做各项议案的报告,之后股东对各项报告进行审议讨论,股东在审议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或问题,由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最后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在“反对”栏内打“√”,放弃表决权时在“弃权”栏内打“√”。投票时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内,由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和清点。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少河先生、王锦武先生、陈雄辞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日期 | 议案 |
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4/29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2、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
摘要的议案13、关于制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14、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6/18 | 1、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3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8/27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4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0/11 | 1、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行权价格的议案2、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0/30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 |
二、监事会2024年度重点工作履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检查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关联交易核查、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股票期权激励事项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合法的决策,相关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关联交易核查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对2024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6、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7、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保障了公司经营
管理合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8、股票期权激励事项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和预留授予以及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和监督。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草案及股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优化监督检查职能,为完善公司治理、督促公司依法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5]24012750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决算相关资料,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概述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888,716,584.90 | 859,785,238.35 | 3.36% |
营业利润 | 45,901,771.31 | 69,731,372.05 | -34.17% |
利润总额 | 46,617,357.35 | 70,857,740.33 | -34.21% |
净利润 | 40,952,384.35 | 54,374,912.59 | -24.69%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366,646.74 | 65,499,027.03 | -36.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421,214.02 | 146,826,829.83 | 9.94% |
、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2,146,427,354.64 | 2,180,442,832.01 | -1.56% |
总负债 | 211,973,811.75 | 195,219,310.24 | 8.58% |
所有者权益 | 1,934,453,542.89 | 1,985,223,521.77 | -2.56%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918,465,994.76 | 1,968,547,704.00 | -2.54% |
、主要销售构成情况,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洗护类 | 778,213,052.81 | 732,106,092.04 | 6.30% |
香皂 | 25,222,483.59 | 25,909,521.26 | -2.65% |
其他 | 84,564,364.69 | 96,568,848.10 | -12.43% |
合计 | 887,999,901.09 | 854,584,461.40 | 3.91%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1、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变动较大的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幅度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388,699.41 | 0.00 | 不适用 |
预付款项 | 11,263,388.02 | 18,223,212.36 | -38.19% |
其他应收款 | 5,245,989.45 | 43,046,727.32 | -87.81% |
存货 | 109,939,300.58 | 166,103,719.96 | -33.81% |
其他流动资产 | 18,782,228.66 | 8,278,594.68 | 126.88% |
在建工程 | 188,570,218.26 | 30,528,476.87 | 517.69% |
使用权资产 | 863,657.30 | 2,836,412.40 | -69.55% |
长期待摊费用 | 436,528.86 | 752,835.49 | -42.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47,341.23 | 4,130,146.88 | -52.85% |
应交税费 | 1,266,695.05 | 9,988,392.55 | -87.32% |
应付股利 | 1,904,409.76 | 0.00 | 不适用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12,241.94 | 2,000,698.89 | -54.40% |
租赁负债 | 0.00 | 912,241.95 | -100.00% |
减:库存股 | 27,001,109.25 | 1,409,056.00 | 1,816.26% |
2、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主要变动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所致。
(2)预付款项:主要系本期预付广告款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本期股权回购款减少所致。
(4)存货:主要系公司持续优化备产及备货等举措,期末存货有所下降。
(5)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主要系募集资金项目产供研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7)使用权资产:主要系使用权资产折旧计提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本期摊销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到货及结转当年度基金管理费所致。
(10)应交税费:主要系期末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1)应付股利:主要系期末应付澳州万达股利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13)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库存股:主要系本期回购库存股所致。
3、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871.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893.13万元,增幅为3.36%;净利润为4,095.2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42.25万元,降幅为24.69%。具体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88,716,584.90 | 859,785,238.35 | 3.36% |
其中:营业收入 | 888,716,584.90 | 859,785,238.35 | 3.3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37,097,902.89 | 744,511,417.88 | 12.44% |
其中:营业成本 | 463,265,536.29 | 448,542,263.21 | 3.2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187,083.31 | 6,391,451.08 | -3.20% |
销售费用 | 283,114,622.37 | 214,035,105.16 | 32.27% |
管理费用 | 56,508,430.64 | 58,416,075.81 | -3.27% |
研发费用 | 41,608,146.54 | 34,792,091.28 | 19.59% |
财务费用 | -13,585,916.26 | -17,665,568.66 | 23.09% |
其中:利息费用 | 95,377.30 | 196,708.37 | -51.51% |
利息收入 | 13,887,103.81 | 17,888,438.43 | -22.37% |
加:其他收益 | 6,724,683.66 | 6,289,084.92 | 6.9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35,861.53 | -10,946,759.69 | 50.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508,541.18 | -8,281,159.77 | 21.4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91,694.18 | -5,229,513.73 | -48.9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899,664.87 | -11,357,673.38 | 204.7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405,916.96 | -24,238,554.63 | 57.0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7,786.56 | -59,031.91 | -1,098.9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901,771.31 | 69,731,372.05 | -34.17% |
加:营业外收入 | 1,352,219.15 | 1,696,839.44 | -20.31% |
减:营业外支出 | 636,633.11 | 570,471.16 | 11.6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617,357.35 | 70,857,740.33 | -34.21% |
减:所得税费用 | 5,664,973.00 | 16,482,827.74 | -65.6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52,384.35 | 54,374,912.59 | -24.6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52,384.35 | 54,374,912.59 | -24.6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366,646.74 | 65,499,027.03 | -36.84%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4,262.39 | -11,124,114.44 | 96.2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0,383.24 | -48,822.30 | -269.4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0,358.94 | -48,415.64 | -272.5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2,988.93 | 0.00 | 不适用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6,292.41 | 不适用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73,303.48 | 不适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29.99 | -48,415.64 | 105.4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29.99 | -48,415.64 | 105.43%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4.30 | -406.66 | 94.02%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772,001.11 | 54,326,090.29 | -24.9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186,287.80 | 65,450,611.39 | -37.0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4,286.69 | -11,124,521.10 | 96.2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9 | -34.48%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9 | -34.48% |
销售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主要系为提升品牌影响力及市场份额,公司增加了线上/线下广告投放。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比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非经营性损失减少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比上期下降:主要系本期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比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本期比上期增加:主要系上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170万元所致。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比上期下降: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期下降: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不适用表示:本期或基期对比,基期为0的,对比口径不一致,增减变动幅度不能真实反映实际增长情况,为使增减变动幅度指标有意义,显示为不适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预算编制说明2025年,公司将围绕“中国拉芳,冠军之选”的战略,以“向新聚力,引领未来”为目标,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编制预算,凭借创新驱动发展,以卓越品质塑造品牌形象。结合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在产品研发、品牌提升及管理、营销渠道深耕等方面持续发力,多维度开展创新,敏捷而高效地响应市场的变化,从而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更加精准地满足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偏好。重点关注2024年度,国内外经营环境不断变化带来多重压力和挑战,日化行业有效需求不足,行业“内卷”加重,外部竞争激烈,消费需求更加个性化、差异化,直播电商强势冲击。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顺应局势,坚守正道,践行科技与营销双轮驱动,注重与时俱进的创新理念,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积极进行品牌建设,努力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供应链的柔性与敏捷性,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核心支撑。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5年度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涉及的国内市场无重大变动;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和成本中的客观因素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按正常市场汇率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本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9、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财务指标预测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测算,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品牌战略规划,本着审慎原则,经营层预测2025年营业总收入目标为人民币11亿元,净利润目标为人民币0.8亿元。
四、确保预算完成的措施
1、加强预算管理过程控制:公司长短期发展目标、战略和年度行动计划很好地协调,根据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等指导编制预算,通过严格而公正的预算审批形成最终预算、督促预算执行实现经营目标,促使公司战略更好落地,为公司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2、深化数字化转型,强化技术协同创新:继续深化数字化转型,构建智慧供应链,持续进行流程数字化改造,推进供应链信息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全链路可视化与高效决策机制。持续推广价值流分析(VSM),强化精益生产,消除生产环节浪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3、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预算内资金及时到位,同时提高资金利用率。
4、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资金运行情况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建立成本控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的预警机制,降低财务风险,促进预算目标达成。
5、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优化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1,366,646.7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3,759,461.4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元(含税);以当前总股本225,204,5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401,3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52,295.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48.47%;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2024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外,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140,164.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1,192,459.2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5.4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588,879.23元(不含交易费用),此部分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1.86%。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6,781,338.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37.26%。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6,781,338.43 | 52,653,624.40 | 29,276,595.4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366,646.74 | 65,499,027.03 | 59,233,721.5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783,759,461.4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8,711,558.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5,366,465.0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8,711,558.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250.53%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也是公司积极践行新“国九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积极举措,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七: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汝祥,注册会计师,202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汝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汝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合计人民币212万元,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同比2023年度未发生变动。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华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华兴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内容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