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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及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调整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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