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204,174.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516,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258,400.0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10月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35,703,360.00元,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24,961,76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7.9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24,961,760.00 | 53,555,040.00 | 133,887,6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5,927,438.54 | 93,357,572.44 | 125,678,728.3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12,204,174.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12,404,4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8,321,246.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12,404,4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288.41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预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