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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一、 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9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目前鉴于以下三方面考虑,有必要增加银行授信总额:(1)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10亿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93亿元,同比2023年度增长24.38%,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2)截止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已近180亿元,国内外重大项目持续中标,对应的相关保函开具需要占用大量银行授信额度且保

函期限较长;(3)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需要,重点推进新材料、新技术及产业链上下游的研发、合作,吸引高端科技人才,公司已启动建设东方中央研究院?总部项目及拟投资建设高端海缆系统北方产业基地项目,均有资金需求。 现有综合授信总额度90亿元已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二、综合授信具体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的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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