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115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序号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7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1155号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信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广信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广信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广信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广信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信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115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鲍灵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卓凡
2025 |
年
月
25 |
日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199,135股,每股发行价为16.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4,999,926.45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09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98,900,926.45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54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当前余额为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8年1月22日,公司与国元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至广信与国元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协议》。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2019年7月29日,公司与国元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广信股份1,200吨/年噁唑菌酮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理财及收益等),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608362280)转至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账号:
520616302661000082)进行专户存储。
2019年12月30日 ,公司与国元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广信股份1,200吨/年噁唑菌酮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理财及收益等),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专户(账号:
520616302661000082)转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专户(账号:
3610000010120100133573)进行专户存储。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元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理财及收益等),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专户(账号:2610301021000274661)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专户(账号:
12076001040031160)进行专户存储。
2022年5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与国元证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608362280 |
314,710,000.00 —
年已
注销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广德县支行 | 520616302661000082 |
— —
年已注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3610000010120100133573 |
— —
年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608850560 |
56,845,326.45 —
年已注销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 | 2610301021000274661 |
412,549,000.00 —
年已注销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
额
备注
*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 | 12076001040031160 |
— —
年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 182746567450 |
142,224,600.00 —
年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 | 12076001040025014 |
153,052,000.00 —
年已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608797996 |
319,520,000.00 —
年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 178253424252 |
— —
年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市支行 | 12076001040039536 |
— —
年已注销
*1 |
合计
1,398,900,926.45 —
— |
注*1:报告期内,公司将非公开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84.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至此,公司非公开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少量资金节余。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其他实施主体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
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9,890.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075.89 | 146,597.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9.37% |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项目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
(1)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吨/年
吡唑醚菌酯项目 |
— | 41,254.90 |
7,581.
02 | 7,581.02 | — | 7,428.28 |
-
152.7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吨/年
噁唑菌酮项目 |
— | 31,471.00 | — | 31,471.00 | — | 35,979.15 | 4,508.15 | 100.00% |
2022年12
418.11
月 |
是 否
万吨/年
邻苯二胺清洁化生产技改项目 |
— | 15,305.20 | — | 15,305.20 | — | 15,464.48 | 159.28 |
100.00
2020年7
% | 月 |
4,341.9
是 否
6 | ||
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 |
热电
联产项目 | — | 31,952.00 | 26,252.00 | 26,252.00 | — | 27,176.81 | 924.81 | 100.00% |
2018年10
5,227.
月 | 65 |
是 否
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 | — | 14,222.46 | 4,422.46 | 4,422.46 | — | 5,028.88 | 606.42 | 100.00% |
2018年10
月 | — | — |
否
— | 供热中心技改项目 |
— | 17,507.11 | 17,507.11 | — |
16,271.7
-
4 | 1,235.37 |
100.00
2023年12
% | 月 | — | — |
否
广信股份研发中心项目 | — | 5,684.53 | — | 5,684.53 | — | 6,306.20 | 621.67 | 100.00% |
2022年12
月 | — | — |
否
— | 年产 |
4万吨
对氨基苯酚项目 | — | 39,575.89 | 39,575.89 | — |
37,622.
-1,953.1
75 | 4 |
100.00
2023年8
% | 月 | 763.57 |
否 否合计
— | 139,890.09 | 95,338.48 | 147,799.21 | — |
151,278.2
3,479.0
9 | 8 | — | — | 10,751.2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8年1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159.33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
27,159.33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2018]2229号鉴证报告。
议通过,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专字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1公司将原“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变更为“供热中心技改项目”,其中“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2公司将原“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变更为“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已终止。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
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供热中心技改项目
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热电联产项目
17,507.11
17,507.11 |
—
16,271.74
100.00
2023年12月
5,227.65
是 否东至广信码头工程项目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
广信股份3,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
39,575.89
39,575.89 |
—
37,622.75
100.00
2023年8月
763.57
否 否合计 —
57,083.00
57,083.00 |
—
53,894.49
—
—
5,991.22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分具体募投项目)
供热中心技改项目
由于“东至香隅化工园北区24MW
占产品总成本的份额较大,热力生产成本的降低可大大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供热中心技改项目建成后,企业不仅有了安全的热力供应保证,热力生产成本也可大大降低,公司的整体效益可以得到保证和提高,可以大大增强公司的市场生存和竞争能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
由于近些年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调整导致农药需求增速放缓,吡唑醚菌酯产品目前国内生产企业较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进一
步增加该项目投资预计不会带来市场销量和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经充分审慎研究论证,拟将该建设项目变
更为年产4万吨对氨基苯酚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