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引力传媒: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路桃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因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