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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卢闯先生自2016年8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连任即将期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卢闯先生期满离任,其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之日止。

现补选陈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卢闯先生自2016年8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连任即将期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卢闯先生期满离任,其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之日止。

现补选陈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获授的122万份股票期权;同时,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注销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79万份股票期权。按照《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01万份。

由于已有17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76人调整为59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80万份调整为279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董事李浩先生、董事潘欣欣女士、董事王晓颖女士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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