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1年度,公司对外提供的各项担保,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担保的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反担保余额为13,500万元,其中:9,500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000万为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3,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我们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或反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上是严格按照公司有关担保制度进行的,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卢闯 郭秀华 郎劲松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