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 Ltd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596
二〇二五年四月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 5议案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 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
2025年4月15日 14:00
二、 会议地点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四、主持人
董事长:袁永彬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三)审议内容: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 √ |
2 |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 √ |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表决
1、推举计票人2名(股东及股东代表中推荐1名,监事中指定1名),监票人2名(监事中指定1名,另1名由律师担任),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员。
2、投票表决
3、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4、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六)宣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七)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八)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参会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三、会议审议阶段,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向股东大会主持人申请,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负责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四、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表决方式、注意事项等事项可参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五、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六、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议案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
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本次发行”),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5日和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确定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于2025年4月17日到期。
为保证本次发行决议的持续有效性和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12个月,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4月15日止,本次发行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本次发行”),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5日和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前述议案中授权事项第(五)项、第(六)项及第(十)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期间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于2025年4月17日到期。为保证上述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和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申请,对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具体事宜授权的期限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至2026年4月15日止,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