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决议的持续有效性和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12个月,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4月15日止,本次发行决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和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申请,对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有关具体事宜授权的期限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至2026年4月15日止,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特制定《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