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4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监事会予以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
3、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98,075.27万元,同比增长7.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1.7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01.81万元,同比增长86.52%。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诚信状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公证天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杨利群 | 监事会主席 | 29.85 |
姚伟 | 监事 | 26.97 |
吴燕燕 | 职工代表监事 | 27.13 |
合计 | 83.95 |
2025年,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