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经营范围、修改副总经理人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 第十二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8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9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