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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海霞、杜少牧、雷志卫及2025年1月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黄镔、付永领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海霞、杜少牧、雷志卫、黄镔、付永领的任职经历、持股情况及其提交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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