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外汇风险控制需要,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限额内与国内外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此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公司拟与国内外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2023年8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议案》,公司业务开展良好,未发生超过授权额度的情况。因12个月的授权期限已满,故申请再次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作,本次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一、金融衍生产品概述
(一)业务介绍
指基于或衍生于金融基础产品(如货币、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的金融工具,是以传统金融品为基础衍生出来的、作为买卖对象的金融品。在金融市场上最为普遍运用的衍生品有金融期货、期权和互换(又称掉期)等。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外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机构业务范围、资质情况、专业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机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主要目的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公司持续开拓国际业务,所需外汇结算量逐渐增加,面临的外汇风险增大。公司需固化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因国际形势变动等不确定性事件影响,可能会导致全球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为降低外汇风险敞口,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丰富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工具。
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一)风险
1、市场风险:因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市场汇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主要为未来无法满足交割的履约风险,公司在操作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前需谨慎评估每一笔交易的确定性,确保到期能够及时交割,不出现违约情况。
3、流动性风险:因标的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合约交易对手而无法完成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可能导致公司在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造成损失。
(二)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均以保值为目的,作为用来规避汇率风险工具而不作为获利的手段。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不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在签订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已确定的收汇、付汇金额和期限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3、选择专业、信用良好的协作金融机构和金融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流动性风险。
4、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衍生品交易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降低公司外汇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外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