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683转债简称:伟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2022年和2023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同意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