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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普莱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1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7日以当面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张许科先生、秦德超先生、马随营先生、孙长卿先生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天中路生产基地质检中心项目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满足《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要求,现拟投资建设天中路生产基地质检中心项目。本项目建设地址拟选定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中南路,预计项目投资总额2,450万元,建设周期预计为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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