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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日
普莱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3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股票简称:普莱柯
A股股票代码:6035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37层3703室
邮编100004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深圳市鲲信己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西乡大道230号浦京华艺峦大厦4座301
邮编518102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增持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指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鲲信己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莱柯指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深圳市鲲信己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净买入普莱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5,700股。
本报告书指《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农业”)系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市鲲信己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鲲信己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公告发出日,中信农业的总经理、董事毛长青先生担任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一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信农业与鲲信己亥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如下:

(一)中信农业

1、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37层3703室

2、法定代表人:毛长青

3、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753897.3866万人民币

5、营业执照号:91110000327150764K

6、主营业务:农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农业及生物产业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农业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37层3703室

8、公司主要股东:北京中信信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2.5%)、北京中信信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

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毛长青董事、总经理中国

(二)鲲信己亥1、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西乡大道230号满京华艺峦大厦4座301

2、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吴尚阳

3、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5、营业执照号:91440300MA5FJQWJ3T

6、主营业务:农业技术、生物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必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2001室

8、鲲信己亥主要出资人:普通合伙人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有限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鲲信小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吴尚阳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
刘玮财务负责人中国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5%的情况

中信农业持有隆平高科(000998.SZ)股份数为217,815,722股,占隆平高科总股本比例为16.54%,除此之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增持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对普莱柯“正派稳健经营”和“创新成就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认同和对普莱柯过往发展历程和历史成绩的认可所作出的财务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农业系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注于农业生物科技领域的投资,希望通过本次增持继续丰富并优化普莱柯的股东结构,并借助自身实力为普莱柯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带来企业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中信农业与鲲信己亥增持公司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有意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公告之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通过上海证劵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5,000万元至15,000万元之间,增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未来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如果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鲲信己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购买普莱柯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普莱柯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信农业持有普莱柯股份15,999,915股,占比4.9601%,鲲信己亥未持有普莱柯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增持方式增持时间增持均价增持股数增持比例
鲲信己亥大宗交易2019年5月31日12.85元/股155,7000.048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持有普莱柯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信农业和鲲信己亥合计持有普莱柯股份16,155,615股,占比5.008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截至报告签署日之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报告签署日之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A股股票。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普莱柯证券事务部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文本。

2019年6月2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南省洛阳市
股票简称普莱柯股票代码6035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深圳市鲲信己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1)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37层3703室 (2)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西乡大道230号满京华艺峦大厦4座30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张许科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许科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5,999,915股 持股比例:4.96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155,700股 变动比例:0.0483% 剩余数量:16,155,615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8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A股股票是 □ 否 √ (详见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注:根据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此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A股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9年6月2日

本页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鲲信己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日期:2019年6月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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