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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30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工作、董高履职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报告。对公司投资设立中普生物、参与中信农业产业基金、处置普泰生物股权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

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核和监督,深入检查了重要业务模块如财务、营销、安全环保、生产质量、资金和信息披露等制度的执行和控制情况,认为:公司的内控体系随着业务范围增加得到进一步完善,管控范围在拓宽,深度在延伸,水平在提高,实际执行情况有效,为公司防范风险、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4、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对公司暂时闲置募集或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程序规定,也无其他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

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募投项目调整方案依据公司技术产品发

展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做出,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5、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6、审议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审计。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项目

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7、对内幕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违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积极有效地履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工作制度的具体落实。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

极开展工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水平。更好的发挥监

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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