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王祝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祝义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5%,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王祝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00,000 | 0.62% | IPO前取得:1,0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0股 |
注:IPO前取得1,000,00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5月18日上市流通;其他方式取得1,000,000股,系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该部分股份已2016年6月1日上市流通。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监事王祝义先生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王祝义 | 不超过:500000股 | 不超过:0.1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0股 | 2018/12/20~2019/6/16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王祝义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若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三、相关风险提示(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监事王祝义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王祝义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