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况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河南新正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公司及子公司于 2017年 12月 22日收到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41000118、 GR201741017、GR201741000400,有效期均为三年。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对公司影响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公司及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及子公司将连续三年(2017 年-2019 年)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子公司在 2017年度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影响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