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 近期,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两项政府补助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收到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科技局《关于下达 2017 年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该项目资金补助总金额 700 万元,本次拨付公司到位资金 300 万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猪伪狂犬、禽流感等重要畜禽疫病防控生物制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2、公司收到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拨付的产业引导资金 1,000 万元。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营业外收入,其中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 26 个月分摊;产业引导资金全部确认为当期收益。2017 年度,上述两类资金共计确认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1,057.69 万元,将会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