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收到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拨付的产业引导资金 1,273 万元。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其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的上述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当期损益,将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