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5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洛阳市政和路 1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5 月 8 日 至 2017 年 5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 √ 案5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7 年年度 √ 财务预算的议案6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费用的议案 √8 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 √ 案9 关于对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 理的议案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董事(6)人 董事12.01 提名张许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12.02 提名孙进忠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12.03 提名秦德超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12.04 提名宋永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12.05 提名胡伟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12.06 提名马随营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独立董事(3)人 事13.01 提名金宁一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3.02 提名魏刚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3.03 提名邹欣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 应选监事(2)人 议案14.01 提名张珍女士为监事候选人 √14.02 提名王祝义先生为监事候选人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16 年 4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 特别决议议案:6、10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2、13、14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四、会议出席对象(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566 普莱柯 2017/5/2(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四) 其他人员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379-63282386) 。 2、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3 日(09:30—15:00) 。 3、登记地点:洛阳市政和路 15 号公司 12 楼证券事务部。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 参加会议。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政和路 15 号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71000 传真:0379-63282386 电话:0379-63282386 联系人:赵锐、靳明明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1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7 年年度 财务预算的议案6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费用的议案8 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9 关于对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1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01 提名张许科先生为董事候选人12.02 提名孙进忠先生为董事候选人12.03 提名秦德超先生为董事候选人12.04 提名宋永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12.05 提名胡伟先生为董事候选人12.06 提名马随营先生为董事候选人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01 提名金宁一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3.02 提名魏刚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3.03 提名邹欣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4.01 提名张珍女士为监事候选人14.02 提名王祝义先生为监事候选人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4.01 例:陈×× 500 1004.02 例:赵×× 0 1004.03 例:蒋×× 0 100…… …… … … …4.06 例:宋×× 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