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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1-08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以电话、邮件、当面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 年 11 月 7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9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许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6 年 11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其中董事秦德超先生为本次激励对象,董事张许科先生和王祝义先生的近亲属为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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