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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柯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河南 洛阳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会议组织 1、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2、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 《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终止签到登记,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4、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股东大会议程要求发言。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可进行大会发言。 5、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将在保密的基础上尽量说明。 6、会议议案以外的事项,请在指定时间与管理层进行交流。 二、会议的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表决票》上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表决票》上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表格处打“√” 。不选、多选或涂改,视为弃权。 3、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将通过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应在《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4、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计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5、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11月4日下午14:00(开始)。二、网络投票时间 2016年11月4日(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15:00)。三、现场会议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政和路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孙进忠。五、会议议程:(一)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总数。(二)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情况。(三)推荐计票、监票人。(四)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五)填写表决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股东发言或提问。(六)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七)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八)副董事长宣读会议决议。(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十)宣布会议结束。议案一  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践行公司一贯倡导的“核心及骨干员工职业与事业同步”的发展理念,为公司未来更好的落实战略布局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使激励对象的工作目标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及管理骨干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最终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11 月 1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意见,现提请股东审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议案二 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规,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意见,现提请股东审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议案三 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意见,现提请股东审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议案四  关于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相关事宜: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确认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名单及 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 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等; (4) 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7)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 协议; (8) 授权董事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包括但不限于收款银行、 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9)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它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必要的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适合的所有行为。 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审议。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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