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中原学者田克恭研究员团队“新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实施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收到洛阳市科技局转发洛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河洛英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对接通知单和“河洛英才计划”相关公示,确定公司研发中心主任、“中原学者”田克恭团队享受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资助政策,且该“河洛英才计划”项目将有望获得不低于 3000 万元的政府资金,将用于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田克恭团队申报的河洛英才计划项目,详见公司 2016 年 5 月 11日公告(临 2016-028)。 近日,公司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中原学者田克恭研究员团队“新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合作协议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一、本协议概况 基于田克恭研究员团队是洛阳市评审确定的“河洛英才计划”高层次型创新创业团队,按照《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洛英才计划”加快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意见(试行)》(洛发〔2015〕9 号)有关规定及高新区配套资金支持政策,给予公司不低于 3300 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其中市财政扶持资金不低于 3000 万元,区财政配套资金 300 万元。二、协议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公司将在“新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前期实施的基础上,加快后续实施进展,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动物用新型基因工程疫苗、多联多价疫苗、诊断试剂等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开发出符合国家新兽药标准的新产品,并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本项目将依托田克恭研究员团队任职的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具体实施。三、补助的类型及其公司的影响 待公司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后,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项目实施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上述收益预计将对公司 2016 年及以后年度的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资金,该事项后续进展及资金到位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备查文件 《中原学者田克恭研究员团队“新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