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待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现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000万元。 万元。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6,000 万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2,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