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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盛集团: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5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3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

上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中信银行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出具的《中信银行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函的承诺贷款额度为:人民币玖仟万元整;

2、该笔贷款的有效批准机构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3、贷款期限:壹年;

4、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上市公司(公司名称:健盛集团,股票代码:

603558)股票;

5、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壹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积极推进公司股票回购方案、提升公司价值。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9,000万元人民币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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